南丫島海難 – 「珍惜眼前人」
Categories: Health Insurance, Healthcare, Hong Kong, Maternity, Medical Insurance, News | Published on October 04, 2012
十一國慶日本應是普天同慶的大日子,可惜南丫島海面卻發生香港有史以來最嚴重的海難,一艘載有124人的渡輪從南丫島出發欣賞維港煙火,不幸與一艘前往南丫島泊岸落客的港九小輪公司小輪相撞,導致38人死亡,近百人受傷。殘酷的海難既為國慶日蒙上陰影,同時告誡我們必需重視生命安全,珍惜眼前人,因為意外無時無刻都可能發生。到底在意外頻生的今天,香港人如何有效保障自己與家人的人身安全?
海難死亡人數升至38人
在2012年10月1日約晚上8時18分,港燈的「南丫四號」遊艇接載124人,包括船員,電燈職員與家屬參觀位於南丫島的港燈發電廠後,逕自駛往中環欣賞國慶煙花匯演,不幸在出發5分鐘後,於南丫島西北部對開海面,慘遭港九小輪海泰號攔腰撞擊,南丫四號船身在被撞擊後迅速入水,船尾重量急增,垂直向下沉,在數分鐘內直插海床,只剩船頭露出水面,船上所有人墜海。
至於港九小輪「海泰號」在發生意外時,船身劇烈搖晃,船頭隨即受損入水,船身向左邊傾側,乘客需要聚集在船的右側從而確保船身平衡,雖然有消息顯示乘客自發搜集救生衣打算拯救南丫四號乘客,但船員決定將海泰號駛回碼頭以策安全。
消防處接到求救請求後,馬上聯同海事處、水警和聖約翰救傷隊等機構,動員逾千人展開大規模救援行動,首先飛行服務隊出動直升機以射燈照亮漆黑的海面,協助搜索生還者,蛙人亦在沉船發生的位置與附近水域拯救生還者,水警輪和消防船亦不停地進出事後現場展開搜救。獲救的傷者先被送往海怡半島公眾碼頭或南丫島,再陸續轉送到各大醫院接受治療,包括律敦治醫院、瑪麗醫院、東區醫院與及伊利沙伯醫院。截至10月2日晚,事件已釀成38人死,四人重傷,共101人被拯救。
海難受害者索償額將逾億元
南丫島海難導致38人死亡,近百人受傷,鑑於這次海難牽涉的死傷人過百,據估計相關的醫療、人壽和意外保險索償額可能逾億元。根據香港法例,所有商用船最少要購買保額達500萬的第三者責任保險,所以海難的受害者最少會得到共1000萬元的賠償,由於餘額將由船公司一力承擔,部份人士擔心船公司可能無法繳付鉅額賠償而破產,乘客將得不到賠償費全數。無論如何,船公司已經與保險公司開始商討賠償事宜,它們將深入調查事件,再決定賠償費總數。
出事後,受害者其實可以透過保險提出索償,主要的保險計劃包括人壽保險,醫療保險和意外保險三類,這三種保險的性質與保障範圍各有不同,針對不同情況提供保障。
首先,人壽保險旨在減低因受保人去世而造成的經濟負擔,其中包括受保人的殮葬費,銀行借貸,失去受保人而失去家庭收入,還有受保人子女未來的教育與生活費等,避免受保人一家陷入財政困難,只要受保人不是因自殺而死,任何死因(例如自然去世,因病或意外去世)也可透過人壽保險入稟索償。
而人身意外保險則針對受保人因意外事故而傷殘或死亡時,為受保人或其親屬提供賠償,因此假如受保人自殘身體將不獲保障,否則,任何因意外造成的殘障或治療開支也將得到賠償,即使受保人不幸離世,只要死因庭裁定死因屬意外,受保人也可索償。換言之,在受保人自然死亡的情況下,只有人壽保險會作出賠償,但受保人因意外而死時,意外保險和人壽保險會同時作出賠償。
醫療保險目的在於減輕受保人因病或意外受傷時,負擔的醫藥費,並容許投保人有更大的自主權去選擇屬意的醫療機構和治療服務,因此醫療保險保障的服務包羅萬有,包括住院治療,門診治療、專科治療、手術費、婦產科服務、慢性病、康復治療和牙醫等。請注意,雖然意外保險同樣負擔受保人的醫療費,但它只會在受保人因意外接受治療的情況下,才會賠償,反之,無論病人因意外或危疾接受治療,醫療保險也會負責受保人所有的醫療開支,可見醫療保險雖然不會賠償受保人身故所造成的損失,卻可更全面地報銷各式各樣的醫藥費。總括而言,人壽、醫療和意外保險彼此相輔相成,假如受保人想為自己與摰愛的家人提供最全面的保障,三者缺一不可。
這次海難毫無疑問是一齣悲劇,眾多無辜者霎眼間消逝,再次提醒我們生命無常,一定要好好地關心家人和身邊的朋友,不然失去的時候必定後悔莫及,寄語大家「珍惜眼前人」。